关于开展创建科普特色学会的通知

苏科馆协发〔2017〕10号

2017-04-19

各专委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省科协《关于实施2017年度江苏省科协“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的通知》(苏科协发[2017]32号文)要求,协会一届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决定将创建科普特色学会列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为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着力开展创建工作

创建科普特色学会,进一步提升协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既是科协系统深化改革的要求,也是协会自身发展的需要。各专委会和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与创建工作。要对照创建标准,认真查找不足,补齐工作短板,做到上下联动,同心协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整合系统资源,协同联办科普活动

协会系统拥有丰富的科普资源,为创建科普特色学会提供了有利条件。今年协会将通过整合资源,协同联办的形式,举办特色鲜明的科普活动,进一步发挥系统优势,扩大活动的覆盖面,提高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协同联办的科普活动,可以协会主办、专委会或有关科普场馆承办的名义开展,也可以专委会主办,所属场馆协办的名义进行。协同联办的科普活动要围绕同一主题,集成多个场馆资源,能够形成活动品牌,具有可复制可推广价值,且活动参与人数多,活动成效显著的项目。各专委会和会员单位要根据这一要求,抓紧策划制定活动方案,在5月10日前报送协会秘书处。协会将研究确定10个科普活动作为协同联办项目,并给予一定的专项经费补助。

三、建立志愿者队伍,有效开展各类科普服务

按照省科协创建科普特色学会的要求,协会需建立本系统的科普志愿者队伍,其人员构成应为本协会会员,并在江苏省科普志愿者网站(网址:http://vol.jskp.cn)注册。凡注册的科普志愿者成员,必须参加社会科普服务活动(如广场科普活动、进校园、进社区、下农村等),服务方式有科技咨询(培训)、科普报告(讲座)、科普网站更新维护、科普讲解、科普作品创作、科普活动策划等,志愿服务时间满20小时的科普志愿者占比不低于85%。请各会员单位尽快将参加人员在江苏省科普志愿者网站注册登记,并将注册登记情况及开展活动计划于5月30日前报送协会秘书处。协会将在年底开展评选表彰工作,对工作出色的会员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凡未参加志愿服务的会员,不得参加协会年度优秀会员评选工作。各会员单位应在本年度12月15日前上报科普志愿服务工作总结及先进集体、优秀志愿者申报材料。

四、积极发展会员,做好会费收缴工作

根据省科协对创建科普特色学会的要求,年新增个人会员应达10%,这是硬指标。请各专委会、各会员单位积极开展发展会员工作,按照协会会员条件,既可发展本馆人员入会,也可在在校大学生中发展会员(大学生会员免交会费)。同时要切实做好会费收缴工作,确保会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各会员单位对长期未交会费或今后也不愿意交会费的会员,应在沟通的基础上劝其退出,并将退会人员名单及时上报协会秘书处备案。

五、开展科技创新,加强科普展品研发

科普展品是科普场馆开展展教活动的基础和依托,各场馆特别是展品研发企业,要切实开展科技创新,加强科普展品研发,着力开发一批技术含量高、吸引力强、展示效果好、深受观众欢迎的科普展品,以满足科普场馆事业发展需要和社会公众对科普工作的需求。各会员单位研制成功的科普展品应及时填报“协会系统科普展品研发成果上报表”报协会秘书处,并将研发的科普展品在江苏科普云和协会网站平台进行发布,让社会公众知晓,这既是创建科普特色学会的要求,也是面向社会宣传科普展品的需要。

创建科普特色学会要求高、任务重,请各专委会、各会员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切实把创建科普特色学会的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为成功创建科普特色学会共同努力。

联系人:刘晓萱  张梦曦

联系电话:025-83340989  83340317

电子信箱:kpcg@jskx.org.cn

附件:1、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协同联办科普活动方案申报表

2、江苏省科普志愿者注册登记情况汇总表

3、协会系统科普展品研发成果上报表

                 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

                         2017年4月19日

  • 责任编辑: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管理员
  • 阅读次数:3130
  • 【文档 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 文件传递】

版权所有: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 苏ICP备130357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