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委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科协、中科院南京分院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2021年江苏省“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苏科协发〔2021〕121号)文件要求,现将参加202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9月11日—17日
二、活动主题
百年再出发,迈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三、活动内容及相关要求
各科普场馆要围绕本届科普日活动主题,结合自身特点和展示内容,贴近实际,认真组织好各类特色活动、系列科普联合行动以及“云上科普日”活动。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社会需要、群众喜欢、影响力大、服务面广的系列科普活动。一是认真组织科普日开放活动。已实行免费开放的场馆要调整休息时间,确保在科普日期间正常向社会开放;未实行免费开放的场馆,在科普日活动期间应向公众或对特殊人群实行门票减免,并在当地媒体或单位网站向社会广泛宣传,以吸引更多公众参与活动。二是精心制订活动方案。在安排好各场馆主题活动的同时,要积极参加各地举办的主场活动,发挥首席科技传播专家、科技传播专家服务团、科技志愿组织的作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和学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科普联合行动,以扩大科普日活动的覆盖面。三是加大活动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当地主流媒体、省科普场馆协会和各单位网站及微博、微信等传播平台,积极做好重点活动的事前宣传及对活动现场、取得的成效进行深度报道,扩大科普日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四是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疫情防控、安全保卫工作,制订各项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四、活动材料报送及总结表彰
1、请根据本通知要求,将活动方案填报表于2021年9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协会秘书处。科普日活动总结填报表、相关图片、影像资料及科普日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于2021年9月27日前邮寄至协会秘书处,并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2、认真做好评选表彰工作。凡参加科普日评选的单位必须按要求上报活动方案、活动工作总结及评先申报表,并由申报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参评的先进个人应将在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取得成绩清楚表述。协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评委会,对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的单位、个人进行认真评审,并经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对在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寒英 崔瑜慧
联系电话:025-83340989 13327804989
电子邮箱:kpcg@jskx.org.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湖北路85号811室
附件:
1、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202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方案填报表
2、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202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总结填报表
3、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202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先进集体申报表
4、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202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