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协会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有义务交纳年度会费。协会团体会费按每年度1000元标准、个人会费按每年度10元标准收取。请各会员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10月30日前,将团体会费、个人会费(由各单位统一收缴,并列出交费会员名单)汇至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财务专用账户(附后)。协会收到各单位汇款后,将出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并及时发至各单位。交纳团体会费有困难的会员单位,应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缓交、按标准减半或免交的理由,并将会费收缴情况在协会网站公布。协会将严格执行会费专款专用的规定,把每年度收缴的团体会费、个人会费全部下拨给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主要用于年度成员单位全体会议和相关活动。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
开户名称: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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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5-833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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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