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科普场馆:
根据《江苏省综合性科技馆年度绩效考评办法(试行)》《江苏省专业科普馆年度绩效考评办法(试行)》(苏科协办发〔2017〕12号)要求,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委托省科普场馆协会开展2023年度全省科普场馆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1.综合科技馆。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对外开放运行1年以上,展厅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2023年开放时间不少于260天。
2.专业科普馆。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对外开放运行1年以上,展厅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2023年开放时间不少于200天。
科协系统的科普场馆和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省科普场馆协会会员单位必须参评,其他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科普场馆自愿参评。
二、考评组织
考评工作由省科普场馆协会组织实施,省科普场馆协会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绩效考核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评单位的等级评定,整改意见通知、整改情况反馈、考评工作总结等,考核结果将上报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考评程序
(一)考评申报。参评单位请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江苏省综合性科技馆年度绩效考评申报表和考评自评表”或“江苏省专业科普馆年度绩效考评申报表和考评自评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场馆协会秘书处,申报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实地抽查。根据申报材料的梳理情况,协会视情组织考评工作小组对相关参评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三)专家评审。召开绩效考评专家评审委员会会议,依据申报单位上报材料和实地核查情况,对参评单位进行考评定级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四)结果公示。考评等级结果将在江苏公众科技网及协会网站同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并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核查处理公示中反映的相关问题,做到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五)考评奖惩。根据考评等级结果,对被评为优秀、良好等级的科普场馆分别给予相应奖补资金。对考评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方案和整改完成情况。未参加考评或未按要求上报整改方案的科协系统的科普场馆将被调减直至取消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符合参评条件但未参加考评或未按要求上报整改方案的省科普场馆协会会员单位将被取消2024年度省科普场馆协会的有关表彰项目申报资格。
(六)情况通报。视情召开市县科协分管领导座谈会,通报考核情况并就绩效考评工作进行交流探讨。
四、相关要求
各参评单位请按照年度绩效考评五个一级考评指标内容及顺序(运行管理、展教活动、队伍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影响)和加分项内容,规范整理申报材料,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通过协会电子邮箱及快递同时上报协会秘书处。为节约成本、提高评审效率,佐证材料中对有关规章制度只提供名称,无需具体内容,重要活动照片每项只需一幅,申报材料在保证全面完整的基础上,精准简炼,汇编装订一册与电子版同时上报。
各设区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办公室要做好绩效考核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普场馆参加年度绩效考核,引导参评单位以评促建,将年度绩效考评作为自我总结、自我提高的过程,不断提升管理运行水平和科普服务能力,为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五、联系方式
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徐寒英 崔瑜慧
联系电话:025—83340989、13327804989
联系地址:南京市湖北路85号8楼(邮编:210008)
电子邮箱:kpcg@jskx.org.cn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科普场馆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红头文件PDF版)
2.附件1-4:江苏省综合性科技馆2023年度绩效考评申报表;江苏省专业科普馆2023年度绩效考评申报表;江苏省综合性科技馆2023年度绩效考评自评表;江苏省专业科普馆2023年度绩效考评自评表。
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