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苏科协发〔2015〕129号

2015-08-11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县(市、区)科协、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委,中科院驻江苏各相关单位,各有关高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省科协联合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委、中科院南京分院等共同开展2015年江苏省全国科普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9月19日- 25日在南京和全省各地集中开展,部分科普活动提前启动。

二、活动主题

万众创新 拥抱智慧生活

三、活动内容

2015年全国科普日活动重点突出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创新引领新常态。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科普活动。二是创新开启智慧生活围绕大数据、云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智能信息新技术,开展科技创新成就、科学精神及创新成果在生产生活中的应用等方面的科普活动。重点展示企业和个人为提升公众生活质量方面的创新产品,让公众在体验智能化产品中了解科技创新对未来产生的巨大影响。三是创新就在身边。重点开展科技创新的基本常识、基本方法以及公众参与的创新科普活动。宣传展示科技一线的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创新创业伟大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分享创新创业成功的喜悦,吸引公众积极创新、大胆创意,用智慧和双手点亮美好生活。四是创新成就梦想。重点宣传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创新创业促进个人成长提高、实现人生理想等方面的科普活动。

四、主要活动

2015年江苏省全国科普日活动,围绕“万众创新、拥抱智慧生活”主题,以科普信息化为驱动,强化网络科普,加强传统科普和科普信息化的深度融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普活动形式,给公众全新的科普感受和体验,实现泛在学习及人人参与、共同创新创造的生动局面,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一)全国科普日江苏省主场活动

开展《人类文明的源与流》展览,举办高端科普报告会,开展学会实施能力提升计划成果展示,科普产品研发基地产品、科普公益广告大赛获奖作品、2015年度优秀科普作品展示推介,科普旅游基地推介、科普文艺表演、江苏流动科技馆巡展、青少年系列科普活动、专题性科普活动等,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全省各地科普日活动的蓬勃开展。

(二)持续推进江苏科普信息化建设

探索科普公共服务PPP合作共建新模式,与江苏凤凰传媒集团合作建设江苏科普云信息服务平台,与扬子晚报共建网上江苏科普,着力构建高效便捷、作用显著、覆盖全省、具有江苏特色的科普信息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我省公众科学素质水平。

(三)高校科协服务科技创新成果展示

以全省高校科协工作现场会为契机,结合高校科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展示省内70余家高校科协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企业开展产学研用和创新驱动发展所取得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

(四)江苏省科普公益广告大赛优秀作品展示

展示江苏省科普公益广告(微电影)大赛优秀获奖作品,通过广泛征集科普创作、科普公益宣传作品评选,精选优秀获奖作品在地铁动视播放,营造创新文化氛围,激发创新活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五)优秀科普作品展示推介

举办2015年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结果展示活动;科普日期间,集中向社会展示推介10部优秀科普作品。

(六)《科普动视》专题投放

在科普日期间,精选优秀科普作品及动漫系列短片,紧扣民生科普、应急科普、前沿科普等系列内容投放,精准发力,在南京、苏州、连云港等城市地铁、公交的多媒体屏滚动播放,扩大科普日活动影响力,营造浓厚的科学文化氛围。

(七)全省科普志愿者联合行动

科普日期间,组织开展“百名首席科技传播专家进百校”、“百个科技传播专家服务团进百县(市、区)”、“百个科普志愿者服务团队进百村(社区)”活动,深入全省所有县(市、区),以主题科普报告会、科技咨询、科技辅导等形式,面向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人群,有组织、成规模地开展科普志愿服务活动,将科技教育、传播和普及工作,覆盖到乡镇(街道)、延伸到村(社区)。

(八)组织开展科普开放日活动

发动各地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企业在科普日活动期间,积极推出与主题相关的科普展览或科普宣传活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放重点实验室、教学科研设施等,举办科普讲座、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科普宣教活动;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场馆以及省科普场馆协会会员单位开展免费或者优惠等科普开放日活动,吸引公众尤其是青少年走进去,为青少年开启科学之门。

(九)组织开展科普惠农活动

组织农业专家,动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科普工作队,特别是“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奖补对象,带头围绕科普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农业新技术讲座、新品种推广、新农村建设等与科学技术相关科普活动,使广大农村地区的群众共享创新成果。

(十)组织开展社区科普益民活动

组织动员各级科普示范社区,特别是“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奖补对象,围绕全国科普日主题,结合社区实际,带头开展贴近居民实际、体现创新开启智慧生活等方面的科普宣传活动,使社区居民了解创新、参与创新、分享创新成果。

(十一)组织开展青少年系列科普活动

围绕全国科普日活动主题,组织开展青少年相关科普活动,激励青少年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提高广大青少年的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并通过青少年向家庭成员乃至全社会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创新创造热情。

(十二)举办专题科普活动

组织省级学会、有关单位开展网络安全、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等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广场科技咨询、科普讲座、科普报告会、科普知识有奖问答、卫生保健义诊、科普文艺演出、新技术展示推广、科普图书展示、科普旅游示范基地推介等活动。

(十三)开展媒体科普传播专题活动

通过广播电视专题片、报刊网络专栏、科普公益广告、手机报、微博、微信、微电影、移动客户端等开展科普专题活动,广泛发动公众通过网络参与全国科普日活动。

一是开展系列访谈。邀请新闻媒体与科普专家、有关企业和公众代表,通过广播电台、电视、报刊网络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系列访谈活动。

二是科普日报刊专版。在新华日报和江苏科技报等刊登围绕科普日主题的宣传文章和图片,向广大读者宣传科学发展观和节能、环保、安全健康的知识及理念,促进创新型省份建设。

三是宣传短片制播。以富有感染力的艺术形式,策划制作公益广告,全国科普日期间在省有关频道、市县电视台及城市广场电子屏上连续滚动播放,提高科普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级科协、教育、科技部门、经信委和中科院驻苏各科研院所要精心策划,认真制定活动实施计划、周密实施全国科普日活动,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领导和支持,邀请当地党政领导与公众一起参与科普日的相关活动。要广泛联合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党委高度重视、政府大力支持、科协牵头协调、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 加强管理,统一规范。要围绕活动主题,采用规范的名称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日活动,着力提高全国科普日活动的互动性和吸引力。活动参考名称为:2015年×××学会(省、市、县、学校、科普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日活动。要高度重视科普日活动的安全工作,按照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各种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

(三)贴近公众,务求实效。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作用,进一步突出“重心下移、服务基层、面向公众”的活动导向,各地科普日活动要覆盖到乡镇(街道)、延伸到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和公众需求,创造性地开展科普日活动。在组织开展科普日活动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动员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进行深度报道,多角度、多层次地反映科技支撑发展和科普惠及民生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及时宣传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普活动,扩大科普活动的影响面和覆盖率,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宣传优势,提高科学传播速度和质量,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六、工作考核

江苏省科协将会同教育厅、科技厅、经信委和中科院等部门根据各地报送的总结材料,对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的科普日活动进行工作考核,对活动组织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单位和特色活动将进行表彰,成绩突出,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示范推广价值的,省科协将推荐上报中国科协予以表彰。

七、有关材料报送

1、报送《2015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各市、县(市、区)科协等有关单位要根据科普日活动的有关要求,及时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于8月20日前,将2015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每个活动或项目单独填写1份活动登记表),2015年全国科普日项目汇编汇总表(附件5),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科协科普部(http:// jskp@ vip.163.com),省级学会和高校科协需同时报省学会服务中心汇总(联系人:冯建,电话:025-83556160,邮箱:jsxh@ vip.163.com),各县(市、区)科协材料报辖市科协汇总后统一上报,参加主场活动须注明活动地点为省级主场活动,非省级学会主场活动,按实际举办地点填写。各单位于8月10日—31日登陆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管理网站(http:// kpr.kepu365.

org)填报重点活动登记表(见附件1)。

2、报送《2015年全国科科普日主场活动展教品资源征集表》。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科普教育基地等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精心推荐一批科技创新产品和集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于一体、便于公众参与互动体验的科普产品到省级主场展览展示,于2015年8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2015年全国科科普日主场活动展教品资源征集表》(附件2)报省科协科普部,省级学会、高校科协需同时报省学会服务中心。省科协将选用优质科普资源到全国科普日江苏省主场活动展示。

3、认真总结。全国科普日活动结束后,各省辖市科协、省级学会和有关高校要做好汇总工作,并于2015年10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相关图片、影像资料,以及“2015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2015年全国科普日特色活动优秀单位”推荐表(见附件3、4)报送至江苏省科协科普部(所有报送材料需提供电子文本)。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协科普部  陶晓燕、范正银、钱晓锐

联系电话:025-83311284(传真)

电子信箱:jskp@vip.163.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云南路31-1号苏建大厦6楼614室

(邮编210008)

省教育厅基教处  徐泰来

联系电话:025-83335631

电子信箱:xutl@ec.js.edu.cn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611室(210024)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付李红

联系电话:025-57723606、57715440(传真)

电子信箱:fulh@jstd.gov.cn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210008)

省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  黄海勇

联系电话:025-83391528

电子信箱:702173831@qq.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210008)

中科院南京分院科技合作处  阮孜炜

联系电话:025-83214160

电子信箱:32316030@qq.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210008)

附件:

1、《2015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

2、《2015年全国科科普日主场活动展教品资源征集表》

3、《2015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

4、《2015年全国科普日特色活动优秀单位推荐表》

5、《2015年全国科普日项目汇编汇总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经信委

中科院南京分院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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